1)第一百四十四章 长史刘大亮_大唐:李世民是我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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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在北海县码头喝了一整夜的酒,第二日一大早,李佑便与张大胡子告别,带上了红薯踏上返回齐州的航路。

  这一趟回程,李佑志得意满。

  海寇被剿除,最想要的红薯也已找到。

  回去便能将那红薯种上,他名下那么多田地,正好都可以拿来当作实验田。

  只要红薯能推广开来,这一趟齐州,就算没白来。

  靠在船头吹着风,李佑十分惬意,在这等畅快心情烘托下,眼前的胡泰来,都显得英俊帅气起来。

  对于这胡泰来,李佑着实有些无奈。

  这家伙是个高昌人,还是个胡汉混血,他个头不高,眉眼倒还标志,这一点倒有点混血气质。

  但这家伙,毕竟是个小偷,而且可能是他的职业使然,这家伙的行事作风,说话神态,都透着些猥琐气质。

  明明是浓眉大眼的标志男儿,总是挤眉弄眼,佝偻着身子四下探头张望,给人一种贼眉鼠眼的感觉。

  这胡泰来是李佑拿了烈酒,从李孝恭那里换回来的。

  之所以换他,当然是为了追查这红薯的下落。

  如今,红薯已然到手,胡泰来自然也没了利用价值。

  李佑当然做不到过河拆桥那般地步,所以昨日夜里,他将胡泰来召了来。

  当着张大胡子的面,李佑给这胡泰来自己选择出路的机会。

  要么,就从李佑这里领一笔钱,自己去做些营生。

  要么,就加入到张大胡子那蜉游帮里,跟着他们跑商。

  这胡泰来好歹有个专业技能,能偷会盗,而且与那蜉游帮,还有过些“交情”——毕竟这红薯就是他从蜉游帮偷来的。

  这样的社会闲杂人等,放到蜉游帮里,正为合适。

  李佑搞定了张大胡子,也备了一笔银钱,就等着这胡泰来自己选择了。

  可这小子倒好,竟赖上李佑不走了。

  他昨天晚上,跪在李佑脚边苦苦哀求,说什么“跟着齐王才有前途”之类的话。

  李佑现在回想起来,还直泛恶心。

  可没法子,谁叫自己人格魅力大呢!

  李佑只能将他收容下来,编到自己的侍卫对里。

  这会儿,胡泰来已换了身侍卫公服,站在了李佑身边。

  这身公服向来代表着正义端庄,可穿在胡泰来身上,却怎么看都不大协调。

  “我可警告你,跟了我之后,再不许干那偷鸡摸狗的事儿了!”

  见胡泰来一双大眼滴溜溜直转悠,李佑气不打一处来,只好出言提点着。

  “嘿嘿,放心,殿下!”

  胡泰来搓着手,谄媚笑道:“我这看家的本事,是为殿下而练的。只要殿下不说让我偷,我是绝不会再偷的。”

  “哼!”李佑轻笑一声,不置可否地将头撇到一边,继续吹风赏景。

  李佑很清楚,这胡泰来依附自己,绝非是什么人格魅力,更多还是图他齐王这棵大树好乘凉。

  但李佑收容这小子,也并非无奈之举。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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