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七章 盗蛋者与食肉者_遮天之九世成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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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大荒,无边无垠,内有各种毒虫勐兽出没,凡人一辈子都不可能横穿。更有各种启灵妖兽占据山头称王称霸,散发出强大的气息盖压四方。

  各种危险,数之不清。

  纵然资深猎户也不敢在大荒中肆意妄为。

  大荒深处,一条小溪旁,却有人在那里生火烤肉,好不大胆。

  不是别人,正是我们的主角庄九天,自从离开洞府,他已经在大荒中独自生活了半年有余。

  仗着寒晶锋利,庄九天每每能够击杀猎物,进而饱餐一顿。

  充足的肉食,让他的实力有了长足的进步。

  此时,他的单臂足有千斤力道,放在前世那是想都不敢想的事情。

  他再也不是往昔的孱弱之辈,此等实力,放在大荒中的那些人族部落,都可以称得上是顶尖好手了。

  炭火殷红,肉香四溢。

  庄九天拿起一串刚烤好的斑角鹿肉大快朵颐,很快,一串足有半斤重的鹿肉,就进了他的肚子。

  吃完后,庄九天并没有将木钎扔掉,而是拿出小刀,重新在旁边的斑角鹿的后腿上割下一条穿起来放在炭火上继续烤制。

  此时,斑角鹿已经被他吃掉了一条后腿,可庄九天好似饕餮转世一般,依旧没有吃饱,继续食肉。

  半个小时后,另外一条后腿也被庄九天食用干净,可是还不见他停手。反而将斑角鹿的整条嵴骨抽了出来,架在炭火上炙烤。

  烤制间隙,庄九天一刻不停的远转玄龟吐纳法,炼化刚刚吃进肚子的烤肉。

  一股暖流从腹中开始散发,整个人好似泡进了热水中一般,通体舒泰,他感觉到体质又变强了一丝。

  按照现在的速度,再有一到两年的时间,他就可以尝试进行搬血境界的修炼了。

  在这之前,他必须尽可能的将身体锻炼到最强状态。

  突然一阵“莎莎”声传来。

  庄九天提起寒晶剑,一个箭步就跃上了旁边的大树,然后藏在树叶后,小心翼翼的观察四周的动静。

  片刻后,一条碗口粗,七八米长的蟒蛇,从小溪对岸的草丛里钻了出来。

  “竟然是金线蟒蛇,真是晦气。”庄九天在看到蟒蛇之后,露出了不满的神色,他之所在此地烤肉,可不仅仅是为了满足口腹之欲,而是想要用肉香来“钓鱼”。

  斑角鹿毕竟是食草动物,虽然肉质鲜美,可是能够给庄九天提供的精气越来越少,一顿如果不吃掉半头鹿,他都感觉不到饱。

  费时费力不说,提供的能量还少,如果不是勐兽难以猎杀,他绝不会多看斑角鹿一眼。

  所以,他才想出了一个“钓兽”的方法。

  用来吸引附近勐兽的注意。

  至于那些强大的妖兽,一般情况下,他们是不会去吃斑角鹿的。

  因为他们对精气需求,可要比庄九天大得多,宁愿吞吐日精月华,也不会理会那些凡兽,除非是他们感兴趣的灵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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