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377章:倒爷的命门(求追更银票)_重生之骄阳似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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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见郭建新的脸色骤变,李阳暗暗的对吴敬连竖起了大拇指。

  这老先生够意思,有助攻的机会他是真上啊!

  关于现代农牧和富卓房地产那份坑爹合同的事儿,从李阳嘴里说出来是一回事,但是从吴敬连嘴里说出来,可就是另一回事儿了。

  不是因为别的,只因为吴敬连在经济领域是国内绝对的权威——这老先生作为经济学大拿,此前是参与过国内经济法制定的!

  所以李阳说十年起步最高无期,停在郭建新的耳朵里难免有吓唬人的意思,但是吴敬连说出来,那就是简简单单的陈述一个事实。

  但是这更加吓人。

  其性质相当于什么呢?

  就比如说你去医院,有个病号跟你说“哎呀大哥,你这脸色怎么这么差?赶紧去做个CT看看你是不是腰子不行了吧!”

  你听到之后什么感觉?

  第一个反应就是这人怎么他妈的这么欠揍?

  但是等你到了医生办公室,一个须发皆白的老大夫给你号了脉,脸色一下子沉了下去,告诉你“这位病人,你腰子已经不行了,要不然就做个手术挽救一下,要不然就趁着有时间该吃什么吃什么,该喝什么喝什么。”这个时候你慌不慌?

  肯定慌啊!

  现在的郭建新就是这个状态。

  在脸色一阵变幻之后,他深深的看了李阳一眼,终于不再纠结到底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,让李阳这个局外人得知了现代农牧公司的商业机密。而是客气的对着吴敬连点了点头,道:“吴先生,真有这么严重?”

  “嗯。”

  吴敬连点了点头,如入定老僧般说道:

  “最近几年,咱们国内的经济增速很快,各类的经济案件也层出不穷。所以对经济犯罪的量刑,一向是从严从重的。虽然从根本上来说,这么做是为了最大可能的杜绝经济犯罪,给那些坏分子一个震慑作用。但是不得不承认的是,也有一些因为不了解经济法,或者说是漠视经济法的企业家,在执行合同的时候不严谨,被有心人利用法规的空子吃了大亏。

  像郭总的这个合同我看就有点这个意思,富卓房地产那面为了规避不正当的借款利息,在合同中用了粮食贸易的名目来保证本息到期后的归还责任。如果对方一点歪心思都没有,那么自然可以把这份合同当成是一个权宜之计。

  可是这种君子协定,有个很重要的前提,就是双方必须都是君子。郭总,不是我对这个社会抱有悲观态度,现在这个社会,你能保证谁是好人,谁是坏人啊?万一富卓那面在合同到期你把本息归还之后,拿着那份合同去找你要合同中铭文规定的粮食实物,你用什么去归还?

  价值五千万的粮食,现在又是夏季,那可是一个天文数字啊。郭总要是在规定期限之内拿不出来这批粮食去完成合同,那么对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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