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174、人与动物二三事(5)_我在动物世界当奶爸(快穿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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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感觉有点奇怪,尤其是被一个漂亮的帅哥亲了,心里就更奇怪了。

  白忆远离他,用力揩了揩唇,试图抹去少年的味道。

  说实话,并不好闻,因为带着一股子吃了生肉的腥味,这让白忆很不适。

  虽然当动物的时候,什么生肉都吃,但那时候是动物的味蕾,不会被这种味道刺激到,可现在他是个人,味蕾就不接受带有腥味。

  白忆不由地想,这个少年是不是靠吃野生动物为生的,他是不是一个野外探险家?虽然年龄看起来不大,也就刚成年左右的样子,还显得有些稚嫩。

  但是他不穿衣服,白忆很想搞清楚他为什么不穿衣服。

  这次他没有带多余的衣服出来,也没办法把自己衣服给他穿。

  如果给他穿了,自己就没得穿。

  白忆决定下次过来的时候带上衣服给他穿。

  依稀记得那晚,他穿上了衣服,可后来走了,还是把衣服丢下了。

  白忆和他对峙了会儿,故意不去看他的身体,他把手机装起来,向着詹森一家的方向看了看,告诉少年:“我得回去了,你自己小心点。”

  少年一愣,薄唇动了半天,始终一个字都没蹦出来。

  他要回去了吗?他还不想让他回去,他还想跟他玩。

  少年走过去,试图挽留,可白忆已经退出了好一段距离。

  白忆警惕地看着他,问:“你要跟我回去吗?你不回去的话,这里很危险。”

  少年闻言,想了想,点头:“呜。”

  好,跟你回去,可以和你睡一起吗?

  白忆见他真的想跟自己回去,想了想,把自己的休闲外套脱下来,然后上去挽在了少年的腰上。

  细腰窄臀,看着还挺诱人。

  幸亏隔着黑暗白忆并不能清晰地看到他的隐私,不然这老脸又没地搁了。

  白忆把自己的衣服给他挽在腰上,示意他:“跟上,这里危险,我们去找我的同事们。”

  少年听话地在后面跟上。

  这一路回去要花费的时间还有点长,少年跟在后面亦步亦趋,光着脚丫子,走路会不舒服。

  所以他走的比较慢,上次去营地找他,他也走了好久才到的。

  白忆见他走的慢,可能是因为硌脚,他不得不停下来,把自己的运动鞋脱了,然后递给他。

  “鞋子给你穿。”

  少年不明所以,看着他的鞋子。

  白忆以为他嫌弃,尴尬地解释:“放心穿,没脚气。”

  少年并不懂脚气是什么,他只是好奇这东西要穿在脚上还能走路吗?

  白忆见他一副懵懂的样子,索性直接蹲下来,抬起少年的脚就往他的鞋子里塞。

  这双鞋是有点大的,白忆垫了一层鞋垫,穿了厚袜子,才不至于松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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