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三十九章 大朝会_我的大明新帝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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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正月三十,朱棣通过兵部调动京军人马,大批京军被调动起来,进入应天府。

  不过众人皆知朱棣有心西征,这个时候调动京军并没有引起众人的特别注意。

  朱元璋统一全国后,采纳刘基建议,立军卫法,在全国建立卫所,控扼要害。

  中央设大都督府,后改为五军都督府,为最高军事机关,掌管全国卫所军籍。

  而兵部负责征讨,镇戍,训练,后勤。

  遇有战事,兵部奉皇帝旨意调军,任命领兵官,发给印信,率领从卫所调发的军队出征。战争结束,领兵官缴印于朝,官军各回卫所。

  这种统军权与调军权分离和将不专军、军不私将的制度,旨在保证皇帝对全国军队的控制。

  明朝的军制分为京军和地方军,设立都指挥使和指挥使,为军队的最高固定长官。

  京军分为京兵和京卫,在朱元璋时期,就有四十八卫。

  在原本的历史中,朱棣因为迁都北平,最高曾设立七十二卫。

  京军是出战的精锐部队,除了指挥使以外,不设都督和提督。

  包括五军都督府的大都督,辖下也只有一卫兵马。

  为防止专权,京军虽然是精兵,但是规模略小,一卫三千人,这也是勋贵阶层最高的亲军人数。

  而宗室亲王,基本上最高只有两卫亲军,人数不能超过六千人。

  朱高炽就是就两卫护卫,六千人,而像朱瞻基这样目前拥有领兵权的太孙,全大明独此一人。

  地方军包括卫军、边兵和民兵。

  卫军配置于内地各军事重镇和东南海防要地。边兵是防御北方蒙古骑兵的戍守部队,配置于东起鸭绿江、西抵嘉峪关的9个军镇,史称“九边”。

  民兵是军籍之外、由官府佥点、用以维持地方治安的武装,内地称民壮、义勇或弓兵、机兵、快手,西北边地称土兵,西南少数民族地区有苗兵、狼兵等土司兵。

  此外,还有不同行业和阶层组建的矿兵、盐兵、僧兵(少林兵、五台兵)等,遇有战争,常被召出征,战争结束仍回原址。

  在地方上,设都指挥使司(简称都司),置指挥使,为地方统兵长官。

  都司之下,在重要地区的府县置卫或设所。一般卫由卫指挥使率领,辖5个千户所,共5600人。

  千户所由千户率领,辖十个百户所,共1120人,百户所由百户带领,辖两个总旗,共112人。总旗辖5个小旗,共50人;小旗10人。

  洪武二十六年,定全国都司、卫所,共设都司17个、行都司3个、留守司1个、内外卫329个、守御千户所65个。

  永乐十三年,又在南洋增加了三处都司级别的水寨。大明兵额的总统计,达到两百七十余万人。

  朱棣调兵,不是担心有人反叛,只是为了震慑文武百官。他总喜欢彰显自己的武功,习惯快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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