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七十章 钦差_我的大明新帝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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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安排刘万去彰德府,其实是早就安排好的。

  他在年后的时候,就跟朱瞻基请假,想要回乡去寻找一下妹妹。

  自八岁离乡,如今已经有快二十年,他都没有回过家乡。

  自见到蔡玉蘅之后,他就经常回忆年幼时候的一切,死去的父亲,被沉猪笼的母亲,还有那不到三岁就被抱走的妹妹。

  朱瞻基在知道刘万的心思之后,却让他不要心急,因为自他知道赵王朱高燧如今变成一个财迷之后,就有心敲打他一番。

  特别是他竟然还敢参与进山东粮食大案之中,朱瞻基怎会轻易放过他。

  所以他让刘万等到处理银行事务的时候,去彰德府,而林州,就是彰德府的下面的一个县。

  刘万请假归乡,还不算真正的衣锦还乡,身为钦差归乡,就连当地的知府,也要对他以礼相待。

  刘万对这种安排当然没有异议,所以今日在朝堂上,就大声应下。“奴婢定当用心办事,将赵王所欠银两,一文不少地追回来。”

  朱瞻基这才又转向群臣说道:“礼部,刑部,都察院,大理寺主官出列。”

  众人都不知道朱瞻基要干什么,但是吕震他们不敢马虎,直接站了出来。

  朱瞻基说道:“孤记得小时候听解师讲古,说过汉代最重诚信,即便是亲王,欠债也要加倍赔偿,否则就会被削职除爵。孤对这些不甚了解,却也知道诚信的重要。孤要你们联合起来,起草一份律令,今后大明以诚信为本,凡有欠债五千枚银币以上,不管是公侯伯子男爵,一律削爵一等,超过五万,即便是公爵,也给我削为平民。文官欠银,同样照例处理,另抄家还债。”

  大明只有限制百姓的法律,却没有针对勋贵和官员的法律,朱瞻基这样一说,所有人都人心惶惶,恨不得现在赶快把欠债还上。

  银子事小,爵位才是传家之本啊!

  勋贵们能够想象的到,文官们巴不得将这份律法制定的越严越好,今后想要欠银不还,要先掂量掂量自己的爵位够几次削的。

  不过朱瞻基又说道:“此律法之针对有钱不还之人,对于正常的借贷,还是应该鼓励。否则的话,那些民间高利贷又要兴起了。”

  以吕震为首,四为主官皆断然应是。

  朱瞻基又说:“另,制定大明现金,现银交易律法,从今往后,超过一万枚银币,严禁出府交易。若要出府,必须通过银行承兑。”

  这又是一个大招,甚至比刚才针对勋贵们的律法更加让人震惊。不过这一次,开心的是那些勋贵们,反对的变成文官们了。

  因为朱瞻基限制大额金银流通,主要的承受者就是各地的商户。以往的时候,他们最多只是到银行将银锭兑换成银币或者金币。

  一万枚银币,不过一千枚金币,那些商户基本上不会通过银行来走账,而是直接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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